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购(2014)部门572号文批复,对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第二标段[应急指挥大厅系统集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4-08-0101)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14年8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采购清单如下:
包号 |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技术要求 |
01 |
赣购2014B572001 |
应急指挥大厅系统集成 |
1项 |
976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商务条款中:
8、费用要求:
8.1独立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竣工检测费用为投标总报价的1.5%,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指定符合要求并具备检测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全过程对各子系统安装调试性能结果进行独立第三方检测,并向采购人及监理方出具检测报告。
8.2 培训费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8.3深化设计费及土建配合费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以往类似项目经验自行报价。
现更正为:
8、费用要求:
8.1独立第三方过程检测及交竣工检测费用为采购预算的1.5%,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指定符合要求并具备检测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全过程对各子系统安装调试性能结果进行独立第三方检测,并向采购人及监理方出具检测报告。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或参照采购预算的0.2%进行报价。
8.3深化设计费及土建配合费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以往类似项目经验自行报价,或参照采购预算的1%进行报价。
8.4 驻地建设费
投标人(中标人)驻地建设,与一标段共同承担工地板房建设费用参照采购预算的0.6%进行报价。
8.5 监理费
由于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监理单位已落实,监理费参照智能化系统监理合同。投标人(中标人)参照采购预算的2.5%进行报价。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中:
四、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中增加4.4条款,内容为:
“4.4工程保修期是对维修服务的一种保证,当质保期已满,工程进入保修期后,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的。”
(三)原招标文件与技术规格说明书中质保期不一致,现统一为:
“按质保期为36个月。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四)其他事项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请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澄清(答疑)文件以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
采购人电话:0791-8624313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涂锦芝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网 址:www.jxgzzb.com.cn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高新支行营业部
账 号:7919112333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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