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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软管窥镜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2-10-0101)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2-11-05 点击量:647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公安厅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部门545号文的批复,对江西省公安厅软管窥镜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2-10-0101)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原招标公告于20121024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技术要求

1

2012B545002

门缝窥镜

32

1317.4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

2012B545001

2012B545004

软管窥镜

77

3

2012B545005

双向光纤内窥镜

1

4

2012B545006

针孔窥镜

114

5

2012B545007

直窥镜

60

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一、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备注:1、投标人需提供样机一套供评标现场演示,未带样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演示必须保证能观察到清晰图像,门缝窥镜必须能观察到黑暗环境的物体,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样机的省级以上检测报告,如样机与省级以上检测报告技术参数不一致,则该项目投标无效。”现更正为:19、备注:投标人需提供样机一套供评标现场演示,未带样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演示必须保证能观察到清晰图像,门缝窥镜必须能观察到黑暗环境的物体,否则投标无效。”

二、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10、资格证明文件(6)所投产品省级以上检查报告(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评标现场核查)*

三、    原招标文件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执行标准及要求有误,详见更正后的上传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

四、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121115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现更正为:“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12124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五、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应于2012111509: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现更正为: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应于201212409: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

六、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211159:30时(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21249:30时(北京时间)”。

七、    其他事项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江西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33

采购人电话:0791-8728853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6

联 系 人: 涂锦芝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南昌银行高新支行营业部

账  号:7919112333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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