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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新病房大楼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8-0005)公开招标第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1-08-15 点击量:4200 

根据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复,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新病房大楼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8-000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公告于201189日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于2011811日发布,应采购人要求,取消2011811日的更正内容。

一、原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01包: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02包: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

(三)01包: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国内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为方便售后服务,外省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内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国内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为方便售后服务,外省投标人,需在江西省内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事项按原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特此更正。

 

采购人: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8-8229789

采购人地址:景德镇市珠山东路1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系 人:朱珍珍  15870025002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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