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根据樟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编号:樟财采【2013】116号文批复,对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3-05-05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清单: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1 |
尿液沉渣分析仪(进口产品) |
1 |
台 |
58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3. 投标人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代理区域包含江西省省内,需提供证明)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及包含主要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所投产品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5月20 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项目名称、用途等,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3年5月23 日上午9: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5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58号
采购人电话:1387951856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 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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